第二天深夜,一辆小面包车停在省城郊外。

  罗树青独自一人,从面包车上的人手中,取走两个袋子。

  这里面是枪。

  正儿八经的制式武器,不是混社会人常用的猎枪和各种仿制枪。

  除了毒品以外,自96年之后,管控最为严格的就是枪支。

  寻常黑社会,最多也就是常备手枪,以及一些猎枪或者仿制的长枪。

  显然,这对杨君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来说,并不够看。

  他们没有走刘宝和江成的路子,搞几把手枪,而是直接用了制式武器。

  也由此可见,有多么的疯狂。

  拿到枪之后,林嘉豪三人消失在省城,除了那位一直没有出面的老板娘,无人知道去了什么地方。

  如同三条阴冷的毒蛇,藏在暗处,随时准备给人一口。

  这一年的正月底,本就天无三日晴的黔州,开始接连暴雨。

  豆大的雨滴,噼里啪啦的落在车顶上,嘈嘈切切,让人心烦。

  我坐在车上有些烦闷。

  文闯一支烟接着一支烟抽着,由于雨水太大,无法开窗。

  我又受不了二手烟,只得拿出自己的烟来点上。

  我和文闯正赶往湘省,谢天云早些年说过,生意往外面铺都别往省城走。

 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,不过旁人口中,楚二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
  但我从始至终,没有看不惯他,也没有去招惹他。

  即便如今他倒台一年,除了柳巷镇开发之外,我也不曾在省城做什么实体产业。

  这次前往湘省,是因为那边一家很重要的酒店即将开业。

  原本眼下局势飘摇,我不应该离开黔南州,甚至最好就在省城久留。

  但谢天云即将调走,我也应该把生意往外铺开一些,指不定以后头上的菩萨,是谢天云的朋友还是仇人。

  一朝天子一朝臣,我不想吃瓜落。

  所以大概是从半年前,判官带着毛毅,悄然在湘省这边开始布局。

  投资一些不大不小的项目,慢慢进入到这边的生意圈。

  这座酒店,是判官也是我们这群人,在湘省的全新开始。

  我不打算把生意做到赣省去,千里同行,也有一别的时候。

  谢天云要上的那几张椅子,我帮不上什么忙,反而很可能成为他的掣肘。

  他有问过要不要去赣省投资,我拒绝后也就没有再提。

  人与人之间相处,要懂得分寸。

  他要是爱财,我是他的钱袋子,倒也还好。

  偏偏他不是爱财的人。

  要是去赣省,那就只有我找他帮忙,依附于他。

  人情似纸张张薄,这东西用一点少一点,小麻烦多了,真到大麻烦的时候他说不得也会厌。

  不如把这份香火情留下,等到真正需要用的时候。

  总不能和谢天云之间,最后都要撕破脸,拿以前的事情来威胁他吧。

  几番思量后,我选择布局湘省。

  文闯轻轻咳嗽一声,抬手驱散眼前的烟雾。

  “老癫,南城快到了。”

  他的略带惆怅的声音,将我的思绪拉回来。

  我张了张嘴,最终又陷入短暂的沉默,片刻后才再次开口。

  “小曾,告诉其他人,在南城停下一车。”

  去往湘省,南城是必经之路,都到了这地方,不停一下实在说不过去。

  “林煜最近都在省城,要不然还能打声招呼呢。”

  文闯满是戏谑的声音响起,在轻佻浮夸的表情下,有一抹隐藏得极深的悲伤。

  于我于他而言,南城都是我们人生绕不过去的地方。

  这地方埋葬了太多人,有生死大敌,有结拜兄长。

  更有春彩,也有林清鸥。

  “在与不在都没所谓,我们和林煜还没到刀兵相向的地步。”

  “关系最差的时候,也只是威胁过我一句,他不会干看着宋岩出事。”

  也有些许嘲讽,说完这句话后,宋岩没出事之前他先出事了。

  徐让带着江成等人,在羊胡子的谋划下,让他林煜一只手换回来一条命。

  “难不成你都四十大几了,还要去他林煜这个年轻人面前装一装,打他的脸啊。”

  我强提精神,打趣了文闯一句。

  文闯扯动嘴角,笑了笑,跟我方才一样,张口欲言却无词。

  两人各自沉默下来。

  我们的车队没有进城区,文闯上了另外一辆车,与我分道而行。

  我去看林清鸥。

  我并不是一个好人,对于爱情也没有多么忠贞。

  能因为爱人哭得长城倒塌的是孟姜女,不是罗平。

  在林清鸥之前,我也不是个干净的人,扯过不少女人,嫖过不少夜晚。

  真说因为林清鸥的离开,我吃不下饭,日日以泪洗面有些太假。

  但她的离开,确实让我不快乐。

  在某些个本该快乐的时候,我想起身边没有她,今后此生此世,都不会再有她。

  我便高兴不起来。

  她将是伴随我一身的潮湿,时不时的提醒着我,走在这条损阴德的路上,走到今天,我曾付出过什么样的代价。

  林清鸥的坟茔并不惹眼,也不荒凉。

  普普通通,上面写着我的名字,她是我的妻,是谁家的媳妇。

  几年过去,凿刻的字迹中有一丝丝青绿,估计即将长满青苔。

  我不迷信,也不信有来世,更不信人死之后,站在墓碑前说几句话,她就能够听到。

  所以矗立在林清鸥墓碑前时,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
  轰轰烈烈的爱情,并不可怕,年轻时候一起发疯,一起离经叛道。

  做一些在当时觉得天塌的事情,都不可怕。

  这只能算是烈酒,宿醉过后并无后劲。

  可怕的是如同林清鸥这种,我与她之间没有太多值得记忆,没有轰轰烈烈。

  进入是彼此的生活,是息息相关。

  硬要比喻,如同在身体上挖空一块,镶嵌进一个东西,皮肉与这个东西长在一起,最后又硬生生挖出来。

  这种后劲与回味,当真是种折磨。

  不会要我的命,但会让我活不好。

  山下传来一阵汽车鸣笛,我肩膀抖了抖。

  伸手抠出墓碑字迹中的点点青痕,扯动嘴角笑了笑,又似默言又好似说出声来。

  “走了,活着的时候天天见你人,以后就不经常来看你的碑了。”

  步行下山,文闯靠在车门上,远远的看着我。

  在我走近后,他忽的伸出手来。

  像是要接住空中飘落的什么。

  “见鬼,这都一月底了,居然下雪了。”

  丝丝细雪,夹在雨中洒落。

  确实有些反常,我却并没放在心上。

  抬脚跨上车,“走吧。”

  我不知道的是,就在几个小时后。

  两辆车撕破从天而降的雨夹雪,如同离弦之箭一般,冲向省城。

  只剩一只手的罗飞,微微闭眼坐在后座。

  脚边放着数把长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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