辣条是一匹好马。

  或者说程暮因为【策马奔腾】的属性,对骑马这种事已经驾轻就熟了。

  反正一路从南江骑到七华,他没感觉到任何不适。

  没有头晕,没有胃酸,两腿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。

  按照地图显示,七华县是顺着一座名叫七华的山修建。

  玄蛇洞在七华山的北面,一个名为灵蛇谷的地方。

  而七华县,则在山的西面。

  程暮还是打算先把林晓晓的问题解决之后,再去玄蛇洞寻找宝贝。

  毕竟,系统需要的药材是膏,而他现在找的是材。

  从材变成膏,应该还需要一些工序。

  林晓晓早点好,武宣也能早点好。

  她们两个,也能帮着刘东平处理一些南江的事务。

  说实在的,程暮还不想现在将自己的末世故事,发展成占地为王的争霸流。

  他肯定是要走的。

  是要离开南江的。

  就算没有武宣,没有苏瑾儿,他都不可能一直待在南江。

  但是他觉得自己的故事到了最后,肯定也会变成争霸流。

  毕竟就目前所知道的一切情况,突厥军队已经进入了江南腹地。

  日后,他肯定会和突厥人遇见。

  这一遇见就免不了一场大战。

  所以有南江这么一个据点,再好不过!

  而且……

  程暮坐在马背上,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七华县,他自言自语道:“我可是身在丧尸末世的大唐呀,一直当个独行游侠,能有什么游戏体验?”

  “要么位极人臣,重塑大唐荣光。”

  “要么自立为王,开创一个新的盛世王朝!”’

  “我去!”

  距离七华还有百米左右程暮猛地一拉缰绳,让辣条停住。

  “你看见了吗?刚刚?”

  面对程暮的提问,辣条脑袋上下移动了一下。

  “是吧!你也看见了吧?我去,有个人在……哎哎!又飞起来了!”

  程暮看着七华县内,一个身穿白衣的身影。

  那人身上的衣服,白得就像林晓晓的皮肤一般。

  他的手中拿着一柄长剑,姿态轻盈的从地上跳起,落在一间屋子的屋顶之后,便如风中白纸一般,飘向另一个屋子的屋顶。

  “好轻功!”

  见得那人在屋顶穿梭前行的模样,程暮忍不住赞叹。

  “可是……”

  程暮看着那人跳进一个院子,小声道:“潘安不是说七华内的活尸已经没多少,因此南江城内的人才喜欢到这儿来捡落。这人……用得着这么跳来跳去的吗?”

  “看他手里的剑,感觉此人的功夫应该也不差,遇到零散的活尸,直接杀了便是。”

  “啊,我明白了。该是害怕尸血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吧。”

  程暮说完,双腿一夹,辣条即可极奔前进。

  这人很有趣,程暮想去会会。

  七华虽然依山而建,不过县城局势并不陡峭。

  不似他穿越而来的山城。

  骑马进入县城,程暮在马上杀了两只丧尸之后,便见到了那个白衣人。

  他身上的白衣明显是女款。

  他脸上的胡子不像是假的。

  所以,这人是个男的……

  见到白衣男的时候,对方正打算从一栋楼屋顶飞过街道。

  他刚刚准备起跳,便看见骑马出现的程暮。

  单手持剑负在身后,白衣男站在屋顶问道:“你是谁?”

  程暮骑在马上,抬头看着白衣男人。

  他的吐槽之魂在燃烧。

  因为这个男人有太多的槽可以吐了!

  男人脸上的胡子扎里扎煞如钢针一般。

  他眼如铜铃,眉似虎豹。

  这模样,可说拿上蛇矛就是张飞,提着板斧就是李逵!

  然而,就这么一个英武霸气的男人,身上却穿着一件白纱襦裙!

  卷曲的胸毛露出一半,看起来异常扎眼。

  程暮骑在马上,那人站在屋顶上。

  两个男人就这么相顾无言。

  “吼。”

  一只被辣条吸引的丧尸从小巷中走出。

  程暮看着屋顶的白衣男人,提枪斜刺,将那只丧尸变成了击杀数。

  终于,程暮说话了。

  “这位……兄台……见礼!”

  “你迟疑了!”

  屋顶的男人也说话了。

  他右手拿剑,左手捋着胡须,道:“我这模样,还需要你有什么迟疑吗?”

  程暮瞪眼:“正因为你这身打扮,我才迟疑的!”

  男人一甩白纱衣袖:“相马失之瘦,相士失之貌。我这身打扮又如何?”

  程暮道:“没什么,就觉得不搭。”

  “我喜欢!”

  男人说着,右脚一踏,整个人便如风中柳絮一般,轻飘飘地落在大街上。

  “你是哪儿来的?”

  “南江。”

  “南江?”男人疑道:“你还有马?”

  “我踏马还有爹呢!”程暮气道:“会不会说话呀?”

  “不是!”男人自觉刚才的提问有异,摆手道:“南江城的人我也见过,可是从来没见过骑马来这儿的,你是第一个。而且,你的马鞍上,还有升州折冲四个字……所以……”

  男人举剑对着程暮:“你到底是什么人?”

  程暮一笑,学着男人,道:“我的模样,是什么人,还需要问吗?”

  男人笑道:“嘴上无毛的家伙。”

  在古代,男人留须,不仅仅只是为了美观而已。

  首先,身体发肤受之父母。

  胡须作为身体的一部分,是不能轻易剃掉的。

  在汉代,男人以留胡子为美。

  西汉权臣霍光,就因为有一把漂亮的胡子,被评为当时有名的帅哥。

  《汉书·霍光传》,便有“疏眉目,美须髯”这种句子。

  而到了魏晋南北朝,男人们又开始刮胡子化妆,以此为美。

  《颜式家训》中,便有“梁朝贵子弟,多无学术,无不熏衣剃面,博粉施朱。”

  时尚是轮回的。

  虽然在唐朝,人们已经不在将刮胡子和孝顺联系在一起。

  不过崇尚武功的唐朝男人,还是觉得留胡子才时髦。

  毕竟胡子是展示男性特质最显眼的标志。

  名为“翘脚胡”的造型,在唐代最为流行。

  听见男人的话,程暮一笑,道:“是是是,你嘴上有毛,跟鸡窝似的,也不怕落在床上被人误会。”

  程暮的现代车技,明显把男人说懵了。

  他疑道:“胡子落在床上,为何旁人要误会?”

  程暮看着男人,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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